2012年,28岁女老板做隆胸手术,事后发现怀孕,不知孩子生父是谁
2012年,28岁女老板做隆胸手术,事后发现怀孕,不知孩子生父是谁
  • 2026-03-17 23:27:58
    来源:沉湎酒色网

    2012年,28岁女老板做隆胸手术,事后发现怀孕,不知孩子生父是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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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今天这起案例的主人公,一位28岁的女老板,就由于没能摸清整容医生的底细,在做隆胸手术时,遭到了整容医生的侵害,事后被查出怀孕,不知道孩子生父是谁。

    28岁的于婷(化名)是河北人,不仅外表靓丽而且年纪轻轻就已经在事业上小有成就,在河北经营了三家服装店以及一家咖啡厅,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。于婷从小就对爱美这件事甘之如饴,为了变美,不惜花大价钱多次整容,虽然已经在外表上十分完美,但她并不感到满足,总能在自己身上找到不满意的地方。

    脸蛋已经无可挑剔,但是想到自己算不上丰满的身材,于婷心里又冒出了一个新的想法,她要去进行隆胸手术。其实,她的身材并不存在多大的缺陷,只是在这个追求丰乳肥臀的年代,人人都以丰满为美,她也深深被这样的观念给影响着,于是,当她在朋友圈看到朋友推荐,说海南一家整形机构的隆胸手术效果很让人满意之后,她立马就心动了。

    她并没有做过多的了解,只是被网上所说医生的高水平所蒙蔽了双眼,很快便与该整形机构联系上了要进行隆胸手术,并不知道这家机构的整形医生虽然技术确实高超,但是在品行上却存在问题。手术时间定在了10月11日,于婷想到刚好要去到海南,便可以趁着机会旅旅游放松一下心情,早早的来到了海南住下。

    因此在手术之前,于婷有了大把的时间可以亲自到该整形机构,与主刀医生赵志刚(化名)就手术细节进行一些咨询。一番了解下来,于婷并没有什么疑问,只待约定手术时间的到来,却不想在一次次的接触下,让赵志刚对她产生了别样的心思。

    很快到了约定手术时间,于婷早早来到该整形机构,在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躺在了手术台上等待手术,却发现手术室里只有赵志刚一个人,这不免让她觉得有些奇怪,她向赵志刚询问其他护士和助手怎么还不来,却只得到一个很快他们便会到的回答。

    虽然觉得有些反常,但马上就要进行手术,她已经无暇顾及其他。手术前必须要进行麻醉,赵志刚极力给于婷推荐进行全麻,声称全麻可以减少20%的疼痛,听到这样的介绍,于婷照他所推荐选择了全麻,在麻药打进身体后,很快便彻底失去了意识。

    等到她清醒过来,手术已经顺利结束,她的胸前被裹上了一层厚厚的纱布,于婷明显感觉到身体有些不适,还以为是手术后的正常反应,便没有过多在意,在身体恢复过来以后便从海南回到了家里。

    谁知道她的身体在回到河北一段时间后,出现了更加严重的不适,经常会莫名其妙干呕,于婷以为是隆胸给身体带来的副作用,便去到医院进行检查,检查出来的结果却让她大为惊讶,她竟然怀上了身孕。

    于婷近年来一直处于单身状态,也不曾与男性发生过关系,怎么会突然怀孕呢?正当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,通过怀孕日期,她确定当时自己正好实在海南进行隆胸手术,联想到当时自己由于手术前的全麻有过一段完全失去意识的时间,她想到-了为自己进行了隆胸手术的赵志刚。

    为了证实自己的猜想,于婷来到医院进行了引产手术,通过对羊水内的DNA进行比对,确认了赵志刚就是她肚子里孩子的父亲,于是她将赵志刚以QJ罪告上了法庭。面对警方的询问,赵志刚本来还拒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,只可惜证据确凿,他只好一一交代了自己对于婷实施侵犯的事实。

    原来在案发当天,是他特意提前支开了护士和助手,并在于婷被麻醉后,利用手术前的十几分钟,对于婷实施了侵犯,没想到的是,这短暂的犯罪行为却无意让于婷怀上了身孕,才导致他的恶行暴露,这下他注定难逃法律的制裁。

   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,违背被害人的意愿,采用暴力、威胁、伤害或其他手段,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行为是为QJ罪。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  赵志刚在被害人于婷处于麻醉状态下,强行与其发生关系,已经属于违背被害人意愿,虽然没有采取暴力威胁的手段,但属于是在被害人无法反抗的情形下实施的侵犯,同样属于QJ罪的范畴。最后法院以QJ罪判处了赵志刚有期徒刑六年。

    赵志刚的行为实属恶劣,我们通过于婷的例子不由得怀疑是不是还存在许多这样的受害女性,只是由于缺乏证据,或者根本无从得知,才让赵志刚的恶行现在才得到制裁,希望他可以在监狱里好好反省,重新做人。

    (2012年,28岁女老板做隆胸手术,事后发现怀孕,不知孩子生父是谁一文涉及隐私,当事人为化名,部分图片为网图,仅配合叙事。尊重原创,请勿抄袭、转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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